??
中国民主建国会天津市委员会:贵党派提出的“关于滨海新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贵党派提出的提案符合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研发机构建设指导思想,对我们的工作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近两年以来,我们围绕研究院所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围绕重点产业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平台
近年来,新区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院所合作建设科技平台,围绕新区主导产业开展产学研攻关,使科技平台成为推动产业升级发展最活跃的支撑力量;围绕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开展科技资源的吸引聚集,使科技平台成为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瞄准国内在信息技术核心器件、操作系统、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物联网、智能识别等前沿领域研发实力雄厚的高校和研究院所,布局建设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国防科大军民融合研究院、北大滨海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研究院、滨海新区信息技术创新中心、中科院智能识别产业研究院。
(二)在生物医药领域,面向前沿发展趋势,针对基因组学、蛋白组学、医疗健康等新兴领域,打造多环节、全过程的新药研发科技服务平台,构建国际化的技术成果转化、孵化机制。规划建设了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天津药物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中英医疗健康转化基地、华大基因产业研究院,筹备建设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
(三)在装备制造领域,围绕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先后建设了重型技术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太重滨海技术中心、浙大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筹建中欧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
(四)在航空航天领域引进落户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第八三五七研究所、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航天机电设备研究院。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建设了国家纳米技术与工程研究院、中加水与环境安全联合研发中心等。
截至2016年底,新区拥有独立建制研发机构合计达到29家。此外,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总量达429家,其中工程中心109家,重点实验室111家,企业技术中心209家,初步实现了集群化发展的态势;新区研发中心主要分布在高科技及新兴产业领域,其中生物医药领域87家,装备制造领域70家,电子信息领域68家,新能源与新材料领域53家,石油化工领域49家,粮油轻纺领域28家,航空航天领域6家,其他领域68 家。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中心共396家,占研发中心总数的92%,充分发挥了科技对产业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建设成效
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新引进科技平台建设进程,在科技项目研发、人才、成果产业化方面切实增强了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带动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
通过平台项目实施,汇聚了来自中科院、北大、清华、浙大、国防科大、天大、南大等国内一流高校、院所的飞腾CPU、麒麟操作系统、油液混合动力汽车、智能无损检测、中药自动化等涵盖信息、机器人、医疗健康等诸多领域的上百项成果产业化项目落户新区。发挥科技平台产业化孵化作用,通过技术转移和孵化培育企业177家,2016年累计产值5.5亿元。其中,通过与国防科大合作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最高水平的飞腾CPU、麒麟安全操作系统,结合新区支持的、市场占有率已达到全国第一的国产数据库企业——南大通用公司,新区现已汇集了国产安全CPU、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三大信息技术关键领域的龙头项目,占据行业高端优势,初步形成了自主可控信息产业完整产业链。
(二)彰显高端创新资源的集聚
通过平台项目实施,吸引落户各类高端人才1700人以上,其中两院院士17人、长江学者7人、国家千人计划33人、天津市千人计划等市级人才132人。通过引进人才团队,诞生了一批前沿技术,产生了一批科技成果,重大科技平台的专利申报数达到928件,其中发明专利801件。
(三)服务企业创新
科技平台建成以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科技服务工作。各平台共服务企业2339家,累计服务超4.5万次。其中已建成并发挥作用的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服务科研、企业、政府机构用户数已近1200家,节省企业研发投入数亿元,为企业带来相关经济效益超过30亿元。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为648家国内各大药企、高校及科研机构提供服务共3.45万次。其中2016年新增客户184个,接受药物研发相关委托39项。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对外开放共享大型仪器145台(套),在线大型仪器服务检测机时总计约16万小时,其中对外服务时数超过1万小时。
三、下一步工作
为解决科技平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新区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我们主要从利用好科技平台建设协议内资金进行稳定支持与金融支持、出台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政策、改革科技平台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力量,引导科技平台做强自身、引领产业、良性发展。
(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市场化导向机制
围绕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环节,指导科技平台进行体制机制改造,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制定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办法,建立评估和鼓励机制,按照年度对科技平台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投资(技术股权)及技术服务(服务企业)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予以一定额度的奖励,鼓励其以产业应用技术研发为重点,把科学研究成果变成企业能够接受的技术成果。
(二)提升科技平台创新能力
利用《关于滨海新区进一步聚集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研究出台包括《关于滨海新区资助国家级研发中心的实施细则》等在内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做好落实工作。引导科技平台争取国家重点项目支持,采用普适政策与一事一议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引导有能力的科技平台进入到新一轮的建设提升期。
(三)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职能
建立以项目为主体、资本为杠杆、平台为依托的科技金融体系。成立新区层面的研发投资基金(可以科技金融集团或其他国有投资企业为主体)负责引导投资,鼓励有意愿的科技平台成立专业领域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可采用项目资助+基金投资混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对潜力项目进行持续支持,第一阶段采用项目资助,为项目团队提供小额支持,并形成项目资助对科技平台的反哺机制;第二阶段采用研发投资基金支持,对培育的成果进行工程化投资,公司化运作;第三阶段,社会资本进入,研发投资基金退出,收益归科技平台。
(四)做好人才激励
鼓励科技平台与依托高校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把高校作为人才引进的源泉,与高校联合培养并吸引高校各类科技人才进入新区开展创新活动。已进入良性循环的科技平台,可探索使用取得的收益对其管理团队、主要创新团队进行绩效奖励,不断激发科技平台创新动力与活力。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成立工作组、大胆改革、营造环境等建议,我们将积极借鉴,努力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做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
2017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22-6530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