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17〕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国发〔2017〕11号),结合《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叠加机遇,服务河北雄安新区的建设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管理水平,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的支撑引领作用,为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力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坚持协调发展,形成交通运输平衡增长格局;坚持绿色发展,实现交通运输健康持续发展;坚持开放发展,加快交通运输内外联动发展;坚持共享发展,注重交通运输品质普惠发展。
(三)总体布局。
1.积极对接国家综合运输通道。根据国家构建“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的总体布局,途径天津的有纵向的沿海运输通道、北京至上海运输通道以及横向的西北北部运输通道。发挥天津衔接东北与山东半岛的区位优势,加快推动环渤海快速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对接沿海运输大通道;发挥既有京沪通道设施功能,加快推进京沪高铁第二通道等基础设施前期工作,构建京沪之间综合运输大通道;优化我市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加强沿海运输通道与京沪运输通道的顺畅衔接。发挥西北北部运输通道起点优势,加强面向区域的北向、西向干线通道建设,构建畅通直达阿拉山口等西部口岸的大能力货运通道。
2.深入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围绕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交通体系这一目标,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主动服务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围绕京津冀“四纵四横一环”运输通道中的京沪、沿海、津保通道,建设京滨、京唐等客运铁路网,完善货运铁路布局,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快京津冀互联互通路网建设,推进津石高速、唐廊高速等高速公路建设,提升国省干线技术等级,实现普通国省道省际接口路同标准对接;加强综合运输服务协同发展,推动区域出行信息服务一体化;立足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统筹发展津冀港口,加强津冀港口协同发展,形成合理分工、错位发展格局,构建现代化的津冀港口群;继续扩大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空域容量,优化航线航班,建设区域枢纽机场和我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促进京津冀机场群协同发展,与首都机场、北京新机场、石家庄正定机场形成合理定位、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世界级机场群。
3.大力提升天津交通枢纽地位。结合全国城镇体系布局,强化人员往来、物流疏散、中转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京津之间通道建设,充分发挥北京—天津枢纽衔接东北、畅通华东华中、沟通西北的区位优势,将北京—天津枢纽打造为通达全球、衔接高效、功能完善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中心城区和滨海核心区“双城”之间的交通衔接,构建津滨综合发展轴,支撑“双城”相向发展;加强市域节点城镇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
(四)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两港四路”(海港、空港与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提升海空门户枢纽,支撑双向开放。基本建成国际一流枢纽海港,为建设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奠定基础,到2020年,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000万标准箱,客运量达到100万人次以上。显著提升国际航空运输服务功能,基本建成区域枢纽机场和我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到2020年,旅客吞吐量达到2500万人次,运输架次达到20.8万架次。
2.促进公铁互联互通,强化区域协调。基本实现京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京津冀主要城市1至2小时交通圈。到2020年,铁路总里程15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与城际铁路里程达到460公里。建成跨界通道顺畅衔接、高等级公路广域覆盖的公路网,到2020年,公路总里程达到17500公里。
3.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鼓励绿色出行。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提高绿色出行方式所占比例,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到2020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提高到60%,全市轨道交通里程达到375公里。
4.加强交通衔接融合,实现一体共享。推进设施布局一体化,依托综合客货运枢纽促进多网融合,实现客运枢纽便捷换乘、货运节点顺畅集散;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推进运输组织一体化,鼓励海铁联运、空铁联运、水水转运等发展;推进管理机制一体化,加强不同运输方式和行业板块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
5.大力建设智能交通,实现创新引领。打造综合交通信息集成平台和智能感知网络,初步建立决策数据化、管理信息化、业务平台化、服务多样化的智能交通运输体系,“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公交、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动态运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京津冀交通“一卡通”覆盖率达到100%。
6.提升绿色安全水平,注重提质增效。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交通运输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国际一流枢纽海港。立足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着力增强海港枢纽功能,强化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支持临港产业发展,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港城协调发展,加快港口资源整合。到“十三五”末,实现高端航运要素集聚,基本形成通达腹地、港城分离、快速进出的集疏港体系,基本建成立足京津冀、面向东北亚和中西亚、辐射全球的国际一流枢纽海港。
1.强化港航基础建设。全面加快港口转型升级。落实天津港“一港多区”总体规划,促进北部港区向集装箱港、商港、邮轮母港转型,加快南部港区散货港和能源港建设,支持中部港区临港产业发展。加快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建设。(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配合)
加强津冀港口协同发展。统筹发展津冀港口,形成合理分工、错位发展格局,构建现代化的津冀港口群。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合作建设,共同完善港口群集疏运体系,增强津冀港口群辐射带动作用。(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配合)
2.推动临港产业发展。加快临港产业集聚,促进港口由运输枢纽向“商贸中心+物流平台+工业基地”转型,服务临港经济区、南港工业区、东疆港区产业发展。推进港口由传统物流服务中心向区域资源配置中心转变。着力发展面向京津冀的综合运输、仓储、分拨、配送等物流组织功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对外通道建设。充分发挥西北北部运输通道优势,重点加强面向区域的北向、西向干线铁路通道建设。铁路方面,推动津保忻、津承等货运铁路规划前期研究,畅通直达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等口岸的大能力货运通道。公路方面,重点建设直达石家庄及西部地区的津石高速公路,提级改造G336国道(天津—神木)等。(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配合)
推进港城交通分离。重点优化天津铁路枢纽布局,加强沿海运输通道与京沪运输通道的顺畅衔接。铁路方面,建成西南环线扩能改造、大北环铁路、南港铁路,推进建设豆双联络线、汊周联络线,形成天津铁路枢纽“北进北出、南进南出”C型集疏港货运环线。公路方面,加快滨海外环高速公路、宁静高速公路建设,形成货运绕城环线;完善普通公路疏港通道,建设新杨北路、京津高速公路辅道等。(市交通运输委、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通进港最后一公里。铁路方面,完善港内铁路专用线,增加进港铁路数量,新建线路应具备整列作业能力,提高铁路对码头前沿的服务能力。公路方面,推进港区内部与对外干线衔接道路建设,缓解港区集疏运压力。(市交通运输委、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海铁联运覆盖范围。借助西北北部运输通道优势,沿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运输走廊,积极培育海铁联运集装箱快运班列、京津冀快运班列,积极推出港口粮食运输快运列车、港口小汽车运输班列等货运服务,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汇点的区位优势,探索“东北亚—天津港—大陆桥—中亚、西亚和欧洲”双向多式联运,发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打造中欧集装箱班列品牌。(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配合)
4.推进港口旅游发展。促进邮轮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强邮轮母港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强化邮轮航线开发,增开加密邮轮航线,吸引大型邮轮公司落户。促进邮轮经济全产业链集聚发展,加强完善邮轮补给、维修功能,推动邮轮岸上旅游观光,优化邮轮口岸服务,打造重要的邮轮经济聚集区。(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拓港口文化休闲旅游。积极发展港口文化旅游,打造“亲民”港口和京津冀亲海文化休闲旅游基地。以东疆和北塘为核心,发展游艇产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成区域枢纽机场。大力提升航空服务质量,完善航线网络,持续推进航空物流区建设,加强集疏运保障,增强辐射能力。到“十三五”末,提供快速、便捷、多样化的航空服务,基本建成区域枢纽机场和我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
1.提升航空服务质量。促进京津冀区域机场群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机场群合作,与首都机场、北京新机场、石家庄正定机场形成合理定位、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世界级机场群。(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机场航线网络结构。积极开拓航空市场,加密国内国际干线航班,增加支线航线。国内进一步增加航点,加密重点城市航班。继续加强亚洲区内航线建设,实现亚洲重点地区全覆盖。积极拓展洲际航线,实现欧美等地区直航。试点支线航班与干线航班衔接,发展空空中转业务。(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机场空域容量。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扩大空域容量,推动建立京津冀机场群协同决策机制和大终端管制机制,实现区域航空运输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净空管理,优化双跑道运行模式。(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低成本航空与公务航空。发展低成本航空,精准支持低成本航线航班发展,疏解首都机场压力。发展公务航空,适度增加公务航空飞行量,建立公务航空精品服务品牌。编制通用航空机场规划,启动相关建设,研究出台支持通用航空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我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积极拓展货运网络。做大做强基地航空公司,组建本地航空货运公司。拓展国际国内全货机航线航班。积极承接首都机场货运溢出需求。(市交通运输委、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航空物流区开发。推动空港地区由运输节点向区域经济中心转变。加快建设航空物流区;推进企业集聚,完善高端商贸服务;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的申报和建设。(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通关便捷水平。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建设、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等政策,探索空港口岸监管模式创新,优化整合口岸资源,拓展进出口指定口岸功能,逐步提升口岸大通关建设水平,促进口岸物流与保税物流协同发展。(市口岸办、市商务委、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机场集疏运网络。推进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机场面向区域的集疏运系统,重点推进京津城际机场延伸线和京滨城际铁路建设,推动空港枢纽融入区域城际铁路网络;完善机场长途客运站等配套设施。(市交通运输委、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空铁联运、空路联运、空海联运。强化空铁联运,推动机场行李直挂和“空铁一票通”;强化空路联运,逐步开通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至京津冀主要城市及市域主要新城的机场大巴;发展空海联运,围绕邮轮旅游等进一步拓展机场腹地市场。(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配合)
完善空港枢纽地面交通体系。重点建设宁静高速公路、津汉公路、航双路、津北路等机场客货运集散通道工程。研究推动机场大道北延工程建设。(市交通运输委、市建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天津铁路枢纽地位。围绕京津冀“四纵四横一环”运输通道,重点建设高效密集的客运铁路网,完善货运铁路布局,优化区域铁路运输组织,积极疏解北京铁路枢纽压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到“十三五”末,形成“两轴+十字”客运铁路布局和“内客外货、北进北出、南进南出”货运铁路布局,天津铁路枢纽地位明显提升。
1.完善客运铁路网络。加快推进城际铁路建设。加强天津与区域中心城市间城际铁路建设,构建城际快速客运系统,提升铁路客运在中短途对外客运中的比例。建设京滨城际铁路、京唐城际铁路、京津城际铁路机场延伸线;加快推进京沪高铁第二通道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具备开工条件;开展天津至承德、雄安新区等城际铁路规划前期研究;形成京津城际、京滨城际“两轴”,津保—津秦、京沪高铁“十字”型客运专线格局,基本实现京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京津冀主要城市1至2小时交通圈,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依托城际铁路站点打造综合客运枢纽。(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市郊铁路建设。编制实施天津市市域(郊)铁路网规划。研究利用既有铁路资源与新建相结合,开行中心城区至外围区市郊列车。完善市郊铁路沿线站点功能,积极推动高速铁路、市郊铁路、城市轨道“三网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货运铁路网络。优化货运铁路枢纽布局。建成西南环线扩能改造、大北环铁路、南港铁路,推进建设豆双联络线、汊周联络线,形成天津铁路枢纽C型疏港货运环线,形成“北进北出、南进南出”的市域铁路疏港结构。推进企业专用线铁路建设,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西向、北向货运铁路建设。加强面向区域的北向、西向干线铁路通道建设,推动津保忻、津承等货运铁路规划前期研究,完善以天津为中心六向放射的铁路货运网络。(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铁路客货运组织。优化铁路客运组织。结合京津城际延伸线、京滨城际等城际铁路建设,积极推进京津城际月票制,研究开行市域公交化列车,满足双城通勤需求,发展多样化的铁路服务,提升双城之间通勤化客运水平。(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配合)
推进铁路物流发展。加快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研究简化铁路货运手续,研究实行站到站一口价和灵活的价格浮动机制,加快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运输服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现代公路交通体系。优化区域公路网,完善市域干线公路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建设,加大公路养护力度,提升公路服务品质,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到“十三五”末,建设“八横六纵”高速公路网和跨界通道顺畅衔接,高等级公路广域覆盖,普通公路通达度深、惠及面广的公路网络,基本建成服务品质一流的现代公路交通体系。
1.持续推进路网建设。推进京津冀公路交通一体化建设。强化对外辐射路网建设,建设津石高速天津段、唐廊高速天津段;实施G336国道提级改造,形成天津通往石家庄及西部腹地便捷通道。加快京津冀互联互通路网建设,提级改造津围北二线、滨玉、梅丰、喜邦公路等,实现普通国省道省际接口路同标准对接。(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完善市域干线公路网络布局。完善“八横六纵”高速公路网。继续加快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建成宁静高速公路,形成贯通海河南北的快捷通道,与京沪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等共同构成天津高速环线;建成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完善天津港集疏运快速通道。加大普通国道改造力度,实施外环线国道功能外迁工程。加强进出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疏通中心城区至对外干线公路拥堵路段,改造进出城交通拥堵节点,逐步消除城市交通外围“堵点”。(市交通运输委、市建委、市规划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区与区公路联网工程。重点建设港静、宝武、津宝公路等,提高公路通达深度和覆盖广度,实现各乡镇、工业园等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大力推进外围区城镇化路网建设。(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加大区内公路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区级公路等级;加大相邻区之间“最后一公里”乡村道路改造力度;实施乡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公路养护力度。提高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比重。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理念,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全面实施预防性养护,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和机械有效利用率,推进养护作业机械化、规范化、快速化。(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桥梁隧道安全监管及改造,基本完成县道、乡道中桥及以上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任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公路服务品质。改善提升公路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服务区的综合服务能力,逐步推行加气、充电等延伸服务。推进普通国省道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公路保通保畅力度。规范养护作业秩序,建立健全干线公路快速化养护体系。(市交通运输委牵头,有关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发展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加强轨道交通骨干作用,强化常规公交主体地位,发挥出租汽车个性化服务功能,完善路网结构和载体功能,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完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到“十三五”末,建设完善的轨道交通网,完成常规公交“八大工程”,形成“级配合理、公交优先、慢行连续”的城市道路网,构建起绿色低碳、快速高效的城市交通体系。
1.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发展轨道交通。中心城区建成轨道交通4、5、6、10号线以及1号线东延线,加快建设7、8、11号线。滨海新区实现B1线和市域Z2、Z4线滨海新区核心区内通车。到2020年,轨道交通联网运营里程达到375公里,编制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常规公交系统。推进常规公交“快、干、普、支”四级线网结构的优化调整,完善公交网络,提升公交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与完善“大站快线”、定制公交等公交组织形式,探索“轨道+公交”换乘优惠,实现“轨道、常规公交”一张网运营,为群众出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推进车辆更新,提高新能源车辆比例。(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出租汽车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全面安装;推动“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推动网络约租车与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构建出租汽车多样化服务体系。(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交管局等配合)
2.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推进骨架道路建设。基本建成中心城区“环线+射线”快速路网。改造外环线与外围干线公路交叉节点,缓解出入城衔接路段拥堵。加快快速环线与外环线之间主干路网建设。滨海新区形成泰达大街—西中环—南中环—海滨大道组成的快速环线。(市建委、市规划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次支路网密度。实施次支路网加密工程,完善片区微循环,构筑级配合理道路网系统。加快打通建成区既有“断头路”,完善地铁站点周边衔接道路建设,对学校、医院和居住区周边道路卡口进行改造。(市建委、市规划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保障慢行交通路权。推进建设机非交通隔离设施,逐步形成连续、安全、路权独立的非机动车道网络。规范引领共享单车等慢行交通新业态的发展。结合路内停车治理开展人行道空间整治工程,完善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保证步行交通连续、安全和舒适。继续推进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过街安全岛建设。(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管局、有关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逐步形成配建为主、路外公共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格局;完善公共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完善停车产业引导,加强政府监管指导,完善产业化、市场化机制;制定相关财政金融支持政策,降低停车场前期建设成本;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提高路外停车设施利用率。(市交通运输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交管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交通需求管理。研究制定交通需求管理系列政策,实现由“双限缓堵”向综合治理转变。利用经济杠杆引导私家车使用,研究停车换乘优惠政策,加大公交换乘优惠力度,吸引私家车出行者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加大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研究,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综合运输服务升级版。以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隙换装为方向,强化不同交通方式衔接,发挥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形成衔接顺畅、服务优质、支撑有力、管理协同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打造客运更便捷、物流更高效、服务更优质的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
1.加强交通方式互联互通。完善客运交通枢纽衔接。结合城际铁路、长途客运场站建设,推进多种运输方式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协同管理;提高现有综合枢纽换乘效率,推动中转换乘信息互联共享和交通导向标识连续、一致、明晰。构建城市内部换乘枢纽。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中心的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强化枢纽对公交线网组织功能;加强其他出行方式与轨道站点的衔接。(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市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物流枢纽节点建设。发展港口物流枢纽,加快建设航空物流区,推进铁路物流枢纽升级,完善公路物流枢纽。支持快递设施布局优化,推进建设四级快递网络布局和服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有关区人民政府、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油气管网互联互通。按照国家规划,大力推动油气主干管网、区域管网和互联互通管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运输服务一体化。加强道路客运协同发展。推动区域出行信息服务一体化,加快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实施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实施区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工程;推进省际毗邻地区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推进公交服务向村镇延伸,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提高运营安全水平。发展机场专线等特色客运线路,构建快捷服务网络。(市交通运输委牵头,有关区人民政府配合)
促进现代物流运输发展。开展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促进京津冀甩挂运输协同发展,加快完善区域内甩挂运输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推动甩挂运输车型和设备标准化。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大件运输等特色物流;积极推进城市物流配送;建成城乡一体化终端配送网络;推广专用车型应用,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车型。(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交通邮政深度融合。积极推进交邮协同发展,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递“上车上船上飞机”,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积极推动“快递下乡”。(市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运输便民服务。优化运输市场经营环境。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客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完善省际、市际、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执法协作,加强京津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协同监管执法协作;加强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考核体系,构建长途客货运信用管理平台,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委等配合)
推进机动车维修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绿色维修,升级改造设施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建立市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推动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加强对营运车辆检测维护,减少机动车维修及社会车辆对环境的污染。(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环保局等配合)
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汽车租赁法规体系;鼓励企业开展专业化、规模化经营,鼓励使用节能环保、低排放车型。(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交通与旅游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加强多种交通方式协调互补,形成综合立体、高效快捷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环境。(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推进智能交通建设。以整合交通运输数据资源、提升交通出行智能服务、强化业务应用智能管理为导向,加大管理与技术创新,完善交通决策支持系统,驱动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转变,全面提升运输效率和服务品质。
1.整合交通运输数据资源。打造综合交通信息集成平台。推进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在线集成,建设天津市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加强京津冀区域交通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构建智能交通感知网络,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的运行监测水平,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形成动态感知、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运输运行监控体系。(市交通运输委、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推广智能出行应用。提供基于位置的全程、实时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整合完善各类交通信息,提供综合出行信息服务,打造公共出行信息“一站解决”平台;深入推进掌上应用服务,升级改造“一卡通”系统;推进跨区域客运联网售票,完善旅客联程出行票务服务系统;实现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覆盖;推广掌上公交、智能泊车的应用。(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配合)
完善物流信息服务。构建综合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物流数据安全、高效交换与共享,实现“一站式”对外信息服务和“一单到底”全过程物流信息服务,加快建设天津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平台;研究推进标准厢式货车使用ETC系统;推进区域物流信息一体化,建设京津冀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交换节点。(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保障交通网络信息安全。构建行业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基本实现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可控,提升抗毁性和容灾恢复能力。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交通运输数据保护,防止侵犯个人隐私和滥用用户信息等行为。(市交通运输委、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推进绿色交通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强资源集约利用,严格遵循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开展重点领域环境保护,建成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及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城市,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坚实有力支持。
1.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促进交通运输结构性节能减排。强化绿色运输,优化运输方式结构,严格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研究实施柴油车总量控制,加快淘汰老旧车、船设备;加强新能源交通工具的推广应用。促进重点领域技术性节能减排,加强公路资源低碳技术应用,重点推广温拌沥青技术、低排放路面技术、循环再生技术利用。促进交通运输管理性节能减排,强化对营运车辆的环保监管,加强京津冀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合作。(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重点领域环境保护。强化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港口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工作。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落实《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5〕177号)。实施港口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设施技术改造,建立船舶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接收处理系统,增强污水接收和处理设施能力,加强港口噪声防治和粉尘治理工作。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循环利用系统建设。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天津海事局、市国土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着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主体责任、制度规范、设施建设、全员教育、信息管理和专家检查“5+1”安全监管举措,着力完善交通安全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等,基本建成适应现代交通运输发展需要的安全管理与应急保障体系,为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运输安全服务保障。
1.加强交通安全制度建设。严明交通行业安全标准。健全完善行业安全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和行业标准,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加快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经营安全生产信誉考核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健全完善行业规章制度,规范事故统计信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2.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设施运行监测能力,强化对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在建和运营桥梁隧道等设施设备监测,推动基础设施监测系统与运载装备监测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强化预测预警预控和过程监管。提升设备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检查设备和手段,加强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交管局配合)
建立统一的市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全面推进卫星定位系统在道路客货营运车辆上的应用,加快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高速公路路网指挥中心和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中心,加强重点点位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建立轨道交通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扩大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全面落实公交智能化监管,对公交场站、车辆运营和驾驶员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建设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平台,对游船渡口、内河码头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监管;加强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对综合动态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快速、稳妥处理急险事件。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3.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区域、部门应急保障协同机制,推动建立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大应急运力保障,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合理配置,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安全监管信息跨区域、跨方式共享,推动与公安、海事、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监测应急一体联动。(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天津海事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配合)
(十)着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法治交通“四个体系”,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走在前列。
1.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强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抓好天津市航道管理条例、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等立法项目的推进工作,加快重点领域的立法进程,填补立法空白。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查制度,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每年进行清理,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其目录。加强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强化交通运输标准化的技术归口管理,探索建立标准化成果奖励制度,建成标准化信息平台。(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管委配合)
2.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坚持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完善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执法结果互认和执法工作协同,加强执法监督跨区域协作。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资源,实现交通运输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3.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监督考核。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权力集中的机构和岗位实行权力的适度分解和相互制衡。明确执法岗位职责,落实执法岗位责任。推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督察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督察力量,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4.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强交通运输法制机构建设,适应执法重心下沉、执法案件实时全程监督等要求。推进“三基三化”(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职业化培训工作。推动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强化信息化应用对推进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提高执法与监督的科技含量和信息技术水平。(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三、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细化落实本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解决交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确保顺利实施。
(二)健全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完善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责任考核。切实加强工作实施的跟踪分析、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通过工作例会、督查通报等方式推动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各负其责,与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动,密切协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