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况
2013年,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坚持实行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规章制度,狠抓组织实施,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一是强化部门职责。各管委会、委局、街镇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均有一名分管领导主管、一名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了人员明确、分工清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新区行政体制改革进程,及时调整入网单位范围,取消了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设置,并根据各单位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与之对接,详细讲解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内容,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按照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各单位在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保密审查程序,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
(二)规范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组织编制了《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细目》,各委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科学界定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细目。通过编制《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64号)精神,围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美丽滨海等群众关心的信息,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措施。三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公开了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一般预算收支预算表等,以及新区符合“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和“市财政补助区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的专项支出预算信息。各委局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三)加强监督推动,认真答复公众申请。一是组织专题检查,先后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进一步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发布协调机制等。二是日常着重对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陆系统后台进行网上值班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随时关注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情况。三是专题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位基本信息、领导信息、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传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四是稳妥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研究,积极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通过部门联席会、与申请人电话沟通、与申请人约谈等形式,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均及时做出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本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累计519万人次。截至2013年底,新区已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129条。
本年度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政府规章文件、财政预决算、建设市容环保、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
一是政府规章文件类信息。公布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防潮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区长、副区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等。
二是财政预决算类信息。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一般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表等8张表格。各委局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组织开展了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列出公开项目45项、“市财政补助区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列出公开项目8项。
三是建设市容环保类信息。公布了《关于做好公路桥梁维修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区市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区环保市容局关于开展沿海地区陆源溢油环境应急能力调查的通知》、《滨海新区环容局关于开展市、区级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等。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类信息。公布了《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安全监管系统集中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连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情况的通报》、《关于滨海新区2013年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关于开展滨海新区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成品油及天然气非法销售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
五是食品药品监管类信息。公布了《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10月份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滨海新区第十九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等。
(二)公开形式
一是互联网。充分发挥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fxxgk.www.8332065.com)平台作用,认真做好运行管理与维护,增加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发布时效,保证公众及时、准确、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目前网站运行状况安全平稳,并与政府门户网站设有链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坚持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为宗旨,继续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以及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办事流程,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三)咨询处理情况
全区共有7665人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电话咨询6965人次,占90.87%;电子邮件咨询700人次,占9.1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4件。其中,当面申请18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111件;传真信函申请3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建设、区域规划、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164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6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2件;不予公开答复1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3件;非政府信息4件;重复申请1件;已移送档案馆2件。
(三)依申请信息收费情况
为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2013年在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对申请公开的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新区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不足:当前新区正处于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部分功能区、街镇面临机构调整,部分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面临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网调整入网单位范围工作需及时跟进,工作人员培训还有待加强;在公开的内容、形式上贴近基层和群众需求还有待提高,等等。
针对以上情况,新区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在今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信息发布和交流。及时公布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信息,尤其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回应,反馈群众诉求。同时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强化业务培训。结合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步骤,适时调整政府信息网网相关部门的设置,及时与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搞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的对接。针对工作人员更替较为频繁的现状,下一步将采取个别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搞好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相关精神,以推动落实《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着力点,适时调整更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细目》,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推动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zfxxgk.www.8332065.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邮编:300456,电话:022—65309806,电子邮箱:bhxxgk@www.83320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