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纪委监察局受理哪些举报?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具体可以举报哪些违纪行为? 1、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参加反对党的活动或组织,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参加迷信活动,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等。 2、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战友会、同学会,侵犯党员权利,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在人事劳动工作中违规谋利等。 3、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权权交易,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谋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接受宴请、旅游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参与公款宴请和消费,公款旅游,违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等。 4、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在工作中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漠视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等。 5、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不履行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房地产、矿产资源开发、国企经营活动、集体三资使用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违反考试录取工作规定,泄露、扩散或窃取党组织秘密等。 6、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生活奢靡,与其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等。 还可以举报以下涉嫌违法行为: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职务侵占,私设“小金库”,安全责任事故,嫖娼,赌博等。 (三)法院判决不公,为什么纪检监察机关不受理? 以下信访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 2、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3、属于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信访事项。 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要向相关单位部门提出: 1、涉法涉诉问题→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部门; 2、土地、拆迁问题→国土房管部门、城乡建设部门 3、劳动人事维权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环境保护问题→环保部门 5、历史遗留问题→信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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